總則
1 為規(guī)范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作,減少或消除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提高住宅工程質量水平,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技術措施。
2 本技術措施所指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重點針對工程質量常見的裂縫、滲漏和尺寸偏差及安裝工程質量缺陷等。
選自《質量控制》專欄,第20節(jié)“質量通病防治措施”專題。專欄內容永久保持更新↓
3 地下室裂縫和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
3.1 一般規(guī)定
3.1.1 設計要求
1 、地下室底板大體積混凝土當采用60天強度進行配合比設計、強度評定及竣工驗收時,其28天同條件養(yǎng)護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混凝土設計強度一個等級。
2、地下室頂板不應采用空心板。
3、地下室底板大體積混凝土設計為粉煤灰混凝土時,可采用60天強度進行配合比設計、強度評定和竣工驗收。
3.1.2 施工要求
1、地下防水層、底板混凝土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地下水位穩(wěn)定在基底500mm以下。
2、大體積混凝土施工時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厚度大于1米且混凝土方量大于1000立方的大體積砼專項方案需經專家論證后方可實施。
3、大體積砼澆筑宜采用分段、分層施工,每層厚度約500~700mm。砼要求全部振搗到位,避免漏振、欠振、過振,控制振搗時間,使砼開始返漿和冒氣泡為準;插點間距為300~400mm,插入到下層尚未初凝的混凝土中約50~100mm,保證接合面的砼密實。砼表面處理應進行二次收漿壓實,排除砼收水裂縫。
4、對于厚度不小于2m的大體積混凝土應進行溫度測試以指導混凝土的養(yǎng)護,以保證混凝土內外溫差不大于25℃。
5、水泥出倉使用溫度應控制在60℃以下。
6、支撐樓板面層鋼筋的支架間距應滿足:當采用Φ6分布筋時,不大于500mm;當采用Φ8分布筋時,不大于800mm;當板面受力鋼筋和分布筋的直徑均不小于10mm時,不宜大于1000mm。且支架應與受支承的鋼筋綁扎牢固,當板厚度不大于200mm時,支架可用Φ10鋼筋制作;當厚度為200~300mm時,支架應用Φ12鋼筋制作;當厚度不小于300mm時,支架應使用型鋼制作或加大鋼筋直徑的方法。
3.1.3 檢測要求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yè)對用于同一主體結構的混凝土配合比、大體積混凝土配合比的驗證應不少于一次。
3.1.4 材料要求
1、梁、板、柱、墻、基礎的鋼筋保護層控制宜選用塑料墊卡作支墊,嚴禁使用碎石及短鋼筋頭作梁、板、基礎等鋼筋保護層的墊塊。
2、混凝土配合比應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guī)程》的規(guī)定, 根據要求的強度等級、抗?jié)B等級、耐久性和工作性能進行設計,還應滿足下列要求:
(1)選用外加劑時應根據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藝及氣候條件,結合混凝土的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對水泥的適應性等因素,控制摻合料的總摻量。
(2)使用單種摻合料時,摻合料與水泥比例不得超過1:4(大體積混凝土摻合料與水泥比例不得超過1:2);使用多種摻合料時,摻合料與水泥比例不得超過1:3(大體積混凝土摻合料與水泥比例不得超過1:1.5)。當水泥中混合材摻量在20%以上時,混合材超出部分應計入摻合料摻量。
使用(2)款規(guī)定外其他品種摻合料,或摻合料摻量超過前一條款規(guī)定允許范圍的,企業(yè)或分廠(分站)應事先取得需方的書面同意,且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相應的混凝土構件實體強度按檢驗批進行鑒定,并將鑒定情況書面報告需方和工程項目所在地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
3、拌制混凝土用水應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的要求,嚴禁把清洗設備外觀回收的水用于拌制混凝土。
4、當混凝土構件既是防水混凝土又是大體積混凝土時,在保證混凝土抗壓強度,抗?jié)B等級達到設計要求的前提下,宜從大體積混凝土角度考慮膠凝材料用量。
3.2 地下室頂板
3.2.1 設計要求
1、地下室頂板厚度應不小于180mm,采用雙層雙向配筋,鋼筋間距不大于150mm。
2、地下室頂板內嚴禁水平埋設給排水管。
3、當有管道穿越地下室頂板時,應采用套管,套管與管道之間環(huán)縫間隙宜為10~15mm,頂部高出裝飾地面20mm,衛(wèi)生間或潮濕場所高出裝飾面50mm。
3.2.2 施工要求
1、混凝土頂板養(yǎng)護不得少于14天,當處于暴曬環(huán)境中時,其混凝土應保持28天的濕潤狀態(tài)。
2、地下室頂板最早加荷時間應經計算確定,但不得早于樓板混凝土澆筑完畢后72小時。當摻緩凝劑或氣溫低于15℃時,應適當延長時間。
3、施工縫與后澆帶
(1)頂板設計有后澆帶的,應采取獨立的支撐體系,不得拆除后再支撐而改變了結構受力。
(2)在施工縫處繼續(xù)澆混凝土前,應將施工縫處的混凝土表面鑿毛,清除浮漿雜物,用水沖洗干凈,保持濕潤,并均勻噴涂(刷)與混凝土同水泥且水灰比0.6的水泥漿后,鋪20~30mm厚與混凝土同成分水泥砂漿,及時澆灌混凝土。
(3)頂板有防水要求的,應在施工縫處的迎水面做防水增補處理。
4、預埋管線
板內暗埋PVC線管時,必須把它設置在上下鋼筋網中間,并應在豎向和水平方向同時固定,水平固定點間距不大于500mm。
5、穿板的管道
管道穿越板采用金屬套管的,應采用Φ8鋼筋與結構鋼筋焊接牢固,有防水要求的,應采用焊有止水環(huán)的鋼套管。
6、地下室頂板設置臨時施工洞口時應在施工方案中明確位置和尺寸等,并經設計和監(jiān)理單位審核。
3.3 地下室外墻
3.3.1 設計要求
1、地下室外墻混凝土強度不宜大于C35。
2、水平鋼筋配筋率內外二層合計不得小于0.5%,鋼筋間距不應大于150mm,且水平鋼筋宜布置在豎向鋼筋外側。
3、地下室外墻的施工縫應留在高出底板不小于300mm的墻體上,采用鋼板止水帶,寬度不小于300mm,厚度不小于3mm,采用滿焊連接。
3.3.2 施工要求
1、地下室外側墻體模板應采用工具式帶止水片的穿墻螺栓,或采用帶止水片、墻厚限位片且迎水面或雙面帶有30~50×30~50mm,厚18mm堵頭的普通螺栓,拆除時應采用切割方式進行,凹穴應用1:2水泥砂漿封閉壓實。墻厚的限位嚴禁采用木料、鋼筋直接支撐。
2、防柱角邊開裂、墻面開裂措施:
(1)混凝土澆筑應嚴格分層澆筑,混凝土液面高差不宜超過1米厚度。
(2)墻體混凝土應采用帶模方式養(yǎng)護,拆模時間不得早于7天。
3、預埋管線處防裂措施:線管接頭應嚴密牢固,線管排列間距應大于3倍管徑,且不小于50mm,并應沿線管在墻厚和豎直方向上固定,固定點間距不宜大于1m。
4、施工縫、后澆帶處防裂措施:施工縫在繼續(xù)澆筑混凝土之前,應將其表面鑿毛,清除浮漿雜物,用水沖洗干凈,保持濕潤,對于水平施工縫,應再鋪上一層20~30mm厚與混凝土同成分水泥砂漿,水平施工縫應留在高出底板不小于300mm的墻體上。對于豎向施工縫應噴涂(刷)水灰比0.6的水泥漿或界面處理劑后,方可澆筑上層混凝土。
5、地下室外墻對止水鋼板的要求:止水鋼板的寬度和厚道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有出廠證明書和復試報告單,鋼板止水帶不應采用對焊,應采用雙面搭接焊且搭接長度為100mm,,兩端均應滿焊。
3.4 地下室底板
3.4.1 設計要求
1、當地下室底板厚度不小于700mm時,板中部應增設直徑不小于Φ10@200mm的附加鋼筋網片;當地下室筏板(或承臺)厚度不小于1000mm時,板中部應增設直徑不小于Φ12@250mm的附加鋼筋網片;當樁承臺厚度大于1400mm時,板中部應增設直徑不小于Φ12@250mm的附加鋼筋網片,且附加鋼筋網片在承臺厚度范圍內的間距不應大于1000mm。
2、在底板后澆帶封閉前對基坑進行回填時,應采取在后澆帶處預埋鋼梁等有效措施確保地下室外墻承受土壓力的傳遞和平衡。
3.4.2 施工要求
1、施工縫、后澆帶防裂、滲措施:后澆帶混凝土應采用蓄水方式養(yǎng)護,養(yǎng)護時間不得少于28天。
2、混凝土防裂、滲措施:
(1)混凝土澆筑應分層連續(xù)進行,采用泵送混凝土時,應根據混凝土的流淌長度、分條寬度和長度、混凝土初凝時間和混凝土供應能力測算間隙時間。
(2)當板厚達到150mm以上時,宜在混凝土初凝之前進行二次振搗,二次抹壓收漿。二次抹壓收光也可采用電動轉盤式抹光機進行。
3.5 地下室防水工程
3.5.1 施工要求
1、施工縫處的迎水面宜做防水增強處理。
2、埋入式橡膠或塑料止水帶施工時,嚴禁在止水帶的中心圓環(huán)處穿孔,應埋設在變形縫橫截面的中部,木絲板應對準圓環(huán)中心。止水帶接長時,其接頭應銼成斜坡,毛面搭接,并用相應的膠粘劑粘結牢固。
5 鋼筋混凝土現澆樓、屋面板裂縫防治的技術措施
5.1 一般規(guī)定
5.1.1 設計要求
1、現澆樓(屋)面板厚度不應小于120mm,但陽臺、廚房、廁浴等板厚不應小于100mm,且單向板厚不小于L/30(L為板跨度)、雙向板厚不小于L/35 (L為板短向跨度)。
2、建筑物兩端和變形縫二側開間樓板、跨度大于3.9m的樓板以及廚房、衛(wèi)生間樓板,應設置雙層雙向鋼筋,鋼筋直徑不宜小于8mm,鋼筋間距不宜大于100mm,但對于跨度大于3.9m的樓板鋼筋間距不宜大于150mm;當采用強度等級400MPa、500MPa的強度等級的鋼筋時,加強鋼筋應允許適當降低配筋率,加強筋的配筋率:樓屋面板不低于0.37%,廚房、衛(wèi)生間樓板不低于0.45%。
3、屋面板應沿板的上、下設置雙向通長鋼筋,單層單向的配筋率不小于0.25%,且不得小于Φ6@100。
4、房屋陽角處樓板板面應設置雙向鋼筋網,鋼筋間距不應大于100mm,鋼筋直徑不宜小于8mm,長度不小于板短跨凈跨度的1/2,但當陽角處設有短肢墻時,應沿板面通長設置;
當采用強度等級400MPa、500MPa的強度等級的鋼筋時,加強鋼筋應允許適當降低配筋率,加強筋的配筋率樓屋面板不低于0.37%。
5、樓板內不應預埋水管。當預埋其它管線時,應布置在板上、下兩層鋼筋中的中和軸附近,與鋼筋成斜交布置,可采用塑料墊卡或掛絲砂漿塊控制管線在板厚的中部,墊塊間距不應大于500 mm,且應在管線處增設Φ6@100寬600加強鋼筋,嚴禁三層及三層以上管線交錯疊放。電線、電纜導管直徑大于20mm時應采用金屬導管。
6、在連續(xù)板的設計中,對于端部板塊與相鄰板塊標高不同的板塊,配置板跨中受力鋼筋時,板塊外邊緣支座按鉸支計算;配置板塊邊緣鋼筋時,板塊外邊緣支座按固端計算。
7、室外懸臂板挑出長度大于800mm時,應采用梁式結構。當外挑板長度為400~800mm時,應沿板寬方向配置抗裂分布鋼筋(雙層筋),直徑不應小于6mm,間距不應大于200mm。
8、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25。
5.1.2 施工要求
1、嚴格控制現澆樓板鋼筋保護層厚度,受力鋼筋保護層若采用砂漿墊塊,其強度等級應不小于M15,面積應不小于40×40mm,間距不得大于500mm×500mm;負彎矩鋼筋下面應設置間距不大于500mm的鋼筋保護層支架。
2、嚴格控制現澆樓板厚度,在澆筑混凝土前做好現澆板厚度的控制標識,特別是對有預起拱要求的現澆樓板,在澆筑混凝土時必須注意與模板起拱相一致。
3、加強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 判定預拌混凝土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應以交貨檢驗結果為依據,交貨檢驗應在施工現場混凝土運輸車卸料點進行,有關試驗報告作為施工單位材料進場復驗報告。
4、在澆筑樓板混凝土過程中,嚴格按澆筑程序、振搗密實,應在混凝土初凝前進行二次平板振搗,并在混凝土終凝前進行二次壓抹。
5、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在12小時以內對混凝土加以覆蓋和澆水或用砂漿做封閉式的攔水、蓄水養(yǎng)護。
6、樓板最早加荷時間不得早于樓板混凝土澆筑完畢后72小時。當摻緩凝劑或氣溫低于15℃時,應適當延長時間。
5.1.3 檢測要求
1、工程結構實體檢驗
(1)蓄水檢測:施工單位應對有防水要求的樓板在未施工防水前進行蓄水檢測,蓄水檢測按自然間進行蓄水24小時以上,水深50mm,排水并干燥后檢查樓板是否有裂縫導致的水痕存在。監(jiān)理單位應抽取10%自然間且不少于5間的樓板進行平行檢驗。
(2)混凝土結構實體強度檢測:在結構分戶驗收時,檢測機構應在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見證下,對混凝土墻﹑柱﹑梁構件的實體強度采用回彈法進行檢測。
(3)樓板厚度檢測:單位工程結構驗收前,必須對樓板厚度進行抽樣檢測,在監(jiān)理見證下,由施工單位組織自檢,抽檢10%有代表性的自然間,且不少于5間樓板。
2、混凝土耐久性檢驗
摻加礦粉的砼和地下室底板、外墻和頂板砼應按《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2進行“抗氯離子滲透試驗”,且每個檢驗批不少于一組進行試驗檢測。
5.1.4 材料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
(1)水泥:主體結構混凝土應采用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
(2)礦渣粉:用于混凝土的礦渣粉應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郀t礦渣粉》GB/T18046的要求,粉磨礦渣時不得摻入其他工業(yè)廢渣、火山灰質混合材料和非活性混合材料。
(3)粉煤灰:用于混凝土的粉煤灰應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要求。粉磨粉煤灰時不得摻入其他工業(yè)廢渣、火山灰質混合材料和非活性混合材料,粉煤灰強度活性指數應不小于70%,并應進行放射性檢測。
(4)砂:混凝土用河砂應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JGJ52的相關規(guī)定。且其含泥量應不大于3.0%,泥塊含量應不大于1.0%;人工砂或混合砂中石粉含量在MB小于1.4時,應不大于7.0%,在MB不小于1.4時,應不大于3.0%。
(5)石:混凝土用碎石應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JGJ52的相關規(guī)定。且其針、片狀含量應不大于15%,含泥量應不大于1.0%,泥塊含量應不大于0.5%,壓碎值指標不大于20%。
(6)阻銹劑:嚴禁使用具有一定的毒性和致癌性的亞硝酸鹽類鋼筋阻銹劑。
(7)膨脹劑:補償收縮混凝土所使用的膨脹劑應檢測其化學成分和物理性能,包括空氣中21天限制膨脹率。
2、預拌混凝土
(1)應嚴格控制摻合料的總摻量,符合《福建省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管理標準》的要求。
(2)用于限制早期收縮裂縫的合成纖維混凝土,其限裂等級不宜低于二級。
(3)對抗?jié)B等級大于P12(S12)的防水混凝土,設計單位不得指定外加劑的品牌和品種等。
(4) 長期處于室內干燥I-A環(huán)境中的混凝土結構構件,當其鋼筋(包括最外側的箍筋、分布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20mm,水膠比>0.55時,不應使用礦物摻合料或粉煤灰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
(5) 樓、屋面板等長期暴露于干燥空氣中的結構混凝土不宜摻用膨脹劑。
3、特殊混凝土配合比設計
對摻膨脹劑、防水劑、阻銹劑和纖維等特殊混凝土的配合比,應采用工程實際使用材料,根據設計圖紙對混凝土性能的具體要求,經過混凝土配合比的試配、調整后確定。特殊混凝土配合比的各項技術指標必須滿足設計要求并經監(jiān)理確認后才能使用。
5.2 廁浴間、廚房、陽臺樓板
5.2.1 設計要求
1、排氣(煙)道預留洞口應按設計要求設置加強筋,且洞口周邊必須上翻120mm高50 mm寬的現澆砼擋水帶。
2、廁浴間等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樓板四周除門洞外,應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翻梁(梁寬同墻寬),與樓板同時澆筑。
5.2.2 施工要求
1、主管道穿過樓板處,應設置金屬套管。金屬套管外應設止水環(huán),止水環(huán)寬不小于100mm。
2、現澆板預留洞口填塞前,應將洞口清洗干凈、毛化處理,涂刷加膠水泥漿作粘結層。洞口填塞分二次澆筑,先用細石混凝土澆筑至樓板厚度的2/3處,待混凝土凝固后進行24小時蓄水試驗,無滲漏后進行第二次混凝土澆筑,并應在管四周留出8~10mm深的凹槽,填塞柔性防水材料。
5.2.3 檢測要求
在監(jiān)理單位的旁站下,施工單位對已澆筑成型的廁浴間,應全部進行蓄水試驗,蓄水深度不小于50mm,時間應在24小時以上。
5.3 現澆屋面板
5.3.1 施工要求
1、混凝土保護層偏差控制:
屋面板應采用鋼筋支架支撐鋼筋,支架或馬凳應立在下層鋼筋網上面,不得直接支在模板上。當板面受力鋼筋和分布鋼筋的直徑均小于10mm時,應采用鋼筋支架支撐鋼筋。支架間距為:當采用Φ6分布筋時,不大于500mm;當采用Φ8分布筋時,不大于800mm。支架與受支撐鋼筋應綁扎牢固。當板面受力鋼筋和分布筋的直徑均不小于10mm時,宜用馬凳支撐鋼筋。馬凳在縱橫兩個方向的間距均不大于800mm,并與受支承的鋼筋綁扎牢固。當板厚度不大于200mm時,馬凳可用Φ10鋼筋制作。當厚度為200-300mm時,馬凳應用Φ12鋼筋制作。當厚度不小于300mm時,制作馬凳的鋼筋直徑應適當加大。
2、屋面板的混凝土澆筑應一次連續(xù)完成,不得留置施工縫。
3、屋面板的混凝土應保持潤濕狀態(tài) 28天。
4、當板內暗埋PVC管線時,要做到:
(1)暗埋管線應在板厚及水平方向固定,固定點間距不大于500mm。
(2)在板跨中部位,無上部負筋處,PVC管外壁表面距板上表面的距離應不小于1/3板厚度,且不小于30m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在PVC管上部增設Φ6@150寬各300以上的鋼筋網。
(3)PVC管相交重迭處,至多允許兩層管重迭,且兩重迭處間距大于20倍管直徑,并大于300mm,相交角度大于45度。
(4)PVC管并排敷設凈距應大于管直徑的3倍,且不小于50mm。當不滿足要求時,應采取加設Φ6@150寬各300以上鋼筋網的技術措施防止混凝土板局部削弱。
5.3.2 檢測要求
1、補償收縮混凝土的配比應經試驗確定,補償收縮混凝土的自由膨脹率應為0.05%~0.1%?;炷了冶炔粦笥?.55;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30kg;含砂率宜為35%~40%;灰砂比宜為1:2~1:2.5。
2、鋼纖維混凝土的配比應經試驗確定。水灰比宜為0.45~0.50;砂率宜為40%~50%;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與摻合料用量宜為360~400kg;混凝土中的鋼纖維體積率宜為0.8%~1.2%。
3、細石混凝土作為剛性防水屋面工程的防水層時,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須經試驗并符合設計要求。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混凝土水灰比不應大于0.55。
4、屋面板的蓄水試驗同5.2.3條。
5.3.3 材料要求
1、一般在非松散材料保溫層上和屋面溫差較大的地區(qū),可選擇普通細石混凝土作為防水層;在結構變化較大的基層上,應采用補償收縮混凝土作防水層。
2、水泥:防水層的細石混凝土宜用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硅酸鹽水泥,不得使用火山灰質硅酸鹽水泥;當采用礦渣硅酸鹽水泥時,應采取減少泌水性的措施。
3、骨料:防水層的細石混凝土中,粗骨料的最大粒徑不宜大于16mm,含泥量不應大于1%;細骨料應采用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應大于2%。
4、外加劑:防水層細石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劑,應根據不同品種的適用范圍、技術要求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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